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各初级中学、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市教体局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
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分别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5〕154号)、《关于做好2016年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5〕1073号)要求进行,初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定选和录取。宏志班、国际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国际班项目学校如对考生英语成绩有特殊要求,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原则和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的意见》(豫政〔2015〕76号)精神,逐步扩大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支持民办学校发展,2016年,省教育厅按照不超过民办普通高中年度总招生计划20%的比例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0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国际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1日。
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3—25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开展汝州市中招录取工作。
汝州市本地招生录取,每个考生每年度仅可被一所学校录取。被第一批次录取考生不再参加第二批次录取。第二批次按顺序志愿录取,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第二志愿作废,第一志愿未录取方可参加第二志愿录取。
对于直接报考第二批次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2016年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